“小龍坎”最近卻遇到“坎”了。 竟然被“假冒”了

點擊量: 作者:徐州知識產權律師 日期:2021/1/14 17:30:31

  冬天吃什么最爽?

  當然要數火鍋了!

  一到冬天,

  火鍋就成了很多人的最愛!

  火鍋這項美食,

  已經成為餐飲行業的“主力軍”,

  且呈井噴式增長,

  網紅火鍋“小龍坎”也是其中之一。

  不過這個“小龍坎”最近卻遇到“坎”了。

  竟然被“假冒”了。

  而且還開的“風風火火”。

  最近,在昆明有一家打著“小龍坎”牌子的火鍋店,本想搭便車大賺一把,沒想到卻被真正享有“小龍坎”品牌的管理人告上了法庭!近日,昆明中院判冒牌“小龍坎”停止侵權,并賠償4萬元。

  品牌管理人親自去昆明打假

  據查,“小龍坎”火鍋店的實際管理人為四川某投資管理公司。2017年核準取得“小龍坎”注冊商標。目前該商標仍在有效期限內,除此之外,還擁有“坎龍小”注冊商標等。

  “小龍坎”產品所使用的商標雖說擁有權在四川某投資管理公司,但品牌知名度卻是與被授權商標使用的成都小龍坎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打造的。

  在2019年的經營過程中發現,昆明有一家“小龍坎”冒牌火鍋店開的紅紅火火。且這家火鍋店從戶外燈箱、宣傳燈、菜單、餐具到員工的服飾、桌椅等都有小龍坎字樣。

  于是小龍坎”火鍋店的品牌管理人立馬請公證人員到昆明這家冒牌火鍋店進行證據收集。一一對店內的環境、菜單、餐具以及鍋底都進行了細致的拍照取證。在最后還保留了消費小票。在證據搜集全部后,四川某投資管理公司將昆明這家火鍋店告到了昆明中院,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商標專用權,并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一審判冒牌火鍋店停止侵權

  庭審時,被告未到庭參加應訴,法院依法對其進行了缺席庭審。

  昆明中院認為,原告四川某投資管理公司是“小龍坎”以及“坎龍小”文字商標的注冊人,其享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應受法律保護。本案中,被告在其店鋪內突出使用的“小龍坎”“小龍坎”字樣,具有識別商品和服務來源的作用,屬于商標法意義上的使用。

  經比對,被告從事火鍋餐飲服務,與原告四川某投資管理公司“小龍坎”注冊商標以及“坎龍小”注冊商標核定使用餐廳、餐館屬于相同服務類別。被告使用的“小龍坎”字樣與原告四川某投資管理公司“小龍坎”注冊商標僅在字形、字體排列上有細微差別,二者文字、讀音、含義相同,在視覺上基本沒有差別,屬于相同商標,與原告四川某投資管理公司“坎龍小”注冊商標含義一致,“龍”字與“龍”字僅存在繁簡字區別,構成近似商標。

  被告使用的“小龍坎”字樣與原告四川某投資管理公司“坎龍小”注冊商標文字一致,二者僅在三個漢字的排列順序上不同,構成相同商標,與原告四川某投資管理公司“小龍坎”注冊商標近似。被告在相同服務上使用與原告“小龍坎”以及“坎龍小”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服務標識,使相關公眾對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或者認為其與原告提供的餐飲服務有特定聯系,容易導致混淆。

  昆明中院認為,被告的行為侵犯了原告四川某投資管理公司“小龍坎”以及“坎龍小”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于是,昆明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昆明火鍋店立即停止實施侵害“小龍坎”以及“坎龍小”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昆明火鍋店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費用共計4萬元。

  泓翎科技分析

  被告的行為是典型的“蹭熱度”,被告將承擔侵權責任?赡苡行┤藭J為,被告的行為客觀上是在幫助原告“小龍坎”擴展了知名度,讓更多的人知道了這個品牌,其實不然。既然是假冒的,模仿得了環境、裝修,卻模仿不了味道。

  真正的“小龍坎”為了保護自己的品牌,付出了諸多努力,依法對自己的品牌進行了注冊,甚至對店面的裝修元素都作了非常詳細的規定,就是為了最大程度的保護自身的知識產權和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利益,防止他人用“增熱度”“蹭流量”等方式來欺騙消費者的行為,一個好品牌很可能會因為某些“差評”而不復存在。

  所以無論是小龍坎還是其他企業,都應該早日進行商標防御性布局。因為早日進行商標防御性布局的好處就在于,當出現假冒品牌時,我們可以積極維權,用注冊商標保護品牌。